一、结算审核适用范围与依据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的项目,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价款结算送审金额100万元以下,或市本级财政资金、专项债等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比例不足50%的政府投资项目。金安区小型项目(10万至400万元)需通过第三方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备案。2.核心原则
结算审核需坚持真实性、合法性、成本效益性,旨在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最终结算以协审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为依据。
二、结算流程与时限要求
1.主体流程
项目竣工验收后28日内,施工单位完成结算书编制并提交申请→监理14日内审核→代理5日内审核→项目管理科室复核→报分管领导审批。施工单位需一次性提交完整资料(含《移交接收清单》)。2.审核时限
协审机构收到完整资料后,15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初审并提交意见稿。
三、变更控制要求
1.变更审批权限(金安区)
变更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10%,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变更”:≤5万元: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批;5万-20万元: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20万元:区政府投资领导小组审批。禁止化整为零规避审批,同一分项变更申请不超过2次。2.变更确认流程
变更完工后7日内,建设单位组织参建方验收并办理签证。
四、责任主体与监督机制
1.职责分工
财务管理科:统筹日常工作,督促协审进度,审核报告报财政局备案;项目管理科室:审核材料完整性,组织现场踏勘及移交;纪检组:全程监督审核过程。2.第三方机构管理
协审机构每年通过限额以下发包选定1家,服务费纳入建设成本。金安区要求建设单位监督第三方机构确保踏勘真实性。
五、争议解决与特殊情形
若结算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司法程序裁决,建设单位按裁决结果办理结算支付。
根据上面所说,资质升级需重点关注结算材料规范性、变更程序合规性及审核时效性,并强化与财政、纪检部门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