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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建筑资质申报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11 07: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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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录路径与入口确认

1.统一省级平台入口

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入「协同办公」→「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申报」模块。新申请企业需先完成"技术负责人业绩认定"才可提交资质申请。

2.属地系统补充材料

部分材料需同步提交至"芜湖市网上行政服务系统企业端"(如业绩认定材料),注意区分省级与市级系统功能。

二、人员信息核验要点

1.社保一致性核查

  • 所有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申报企业一致,且需提供"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账号密码供实时验证。
  • 社保缴纳地需精确到县/区(如"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不一致直接驳回。
  • 2.人员流动限制

  • 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若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或新办资质所用技术负责人已在省内其他企业使用过,将触发重点核查。
  • 三、申报材料准备规范

    1.业绩证明材料

  • 房建/市政类工程需上传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技术负责人主持的业绩需满足二级标准要求(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需2项符合标准的工程业绩)。
  • 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发票需完整对应,缺件视为无效业绩。
  • 2.企业资产证明

  • 净资产需审计报告佐证(如施工总承包二级需≥4000万元),申报时扫描上传原件。
  • 四、系统操作关键风险点

    1.信息不可逆性

  • 申请表在线生成后,打印盖章上传并点击"上报"即无法撤回或修改,务必确认信息无误再提交。
  • 2.数据调取逻辑

  • 注册人员信息由系统自动关联数据库,企业不可手动填写;若人员信息缺失需先办理注册变更。
  • 五、事后监管重点

    1.动态核查红线

  •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拖欠工资、资质挂靠、注册地频繁变更(如新办资质3个月内迁出本市)的企业,每年必查≥1次。
  • 2.造假处罚后果

  • 使用虚假业绩/人员:1年内禁止再申报;
  • 欺骗手段取得资质:撤销资质且3年内禁申。
  • >操作建议:首次申报前登录[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60.167.58.190:18010/szjsframeqy/qymh/frameall) 下载最新《资质申报服务指南》,并参照亳州市发布的附件模板整理材料([亳州市住建局官网示例](https://zjj.bozhou.gov.cn/News/show/694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