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配置
1.技术负责人:需具备10年以上公路工程管理经验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10年累计完成二级及以下公路路基路面养护工程不少于100公里(工程质量合格)。
2.专业技术人员:
总数不少于20人,含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中高级会计师、经济师或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3.技术工人:
总数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工不少于6人,中级工不少于12人。二、设备与场地
1.技术设备:配备药泵、水泵、草坪机、绿篱机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养护设备。
2.办公及生产场地:
固定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若涉及苗木生产,苗圃基地面积需达200亩以上。三、业绩材料
提供近5年累计完成的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证明:
二级及以下公路工程总量不少于100公里(工程质量合格)。需包含工程合同、验收报告等原始文件。四、现场管理文件
1.网格化管理图:绘制《作业人员网格化管理分布图》,明确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
2.作业计划:提交《月度作业计划安排》及《作业主要环节专项工作方案》(含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五、合规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员工社保及资格证书(如绿化工、花卉工等技能证书)原件。
2. 技术工人持证情况: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比30%以上,且须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核查重点
核对人员职称证书、业绩合同、设备清单的真实性及一致性;验证办公场地实际面积与申报是否相符;检查现场作业流程是否符合提交的专项方案。提示:所有材料需提前整理原件备查,确保人员、设备、业绩均与申报信息一致,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核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