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绩时限要求
1.“近5年”或“近10年”的界定
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内竣工的项目。例如2025年申报,“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后竣工的项目,超期业绩无效。2.时效性审核
业绩需在有效期内,且竣工验收时间必须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年限范围。二、业绩技术指标与计算规则
1.单一工程多指标处理
同一工程满足多项技术指标(如层数、高度、跨度),仅计为1项业绩;但资质标准中明确要求“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指标”的除外(铁路类资质特殊)。2.分类指标的分别满足
若标准要求“X类中的Y类”,需分别达标。示例:建筑工程一级资质要求“4类指标(层数、高度等)中满足2类以上”,缺一类即不达标。3.业绩范围限定
配套工程不可单独作为总承包业绩;主体工程禁止分包,分包比例≤30%。三、业绩真实性及平台录入要求
1.平台登记等级
2024年起,申报安徽省审批的资质(含亳州市),业绩需在“省公开平台”或“四库一平台”录入为B级及以上,且信息完整度需满足:工程基本信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模块齐全。申报住建部审批的资质(如一级),企业业绩需达A级,个人业绩需A级或B级。2.杜绝虚假业绩
使用虚假业绩申报的:一经发现,1年内禁止再申报;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撤销资质且3年内禁申。四、业绩归属与认定规则
1.施工总承包业绩
总包单位承接的工程可直接作为总包业绩,分包单位可将专业工程用于专业资质申报。2.专业承包业绩
必须为企业单独承接的专业工程,总包工程未分包的不可用于专业资质申报。3.境外及联合体业绩
境外业绩不考核是否超资质范围;不同专业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有效,同专业联合体业绩无效。五、动态监管与信用关联
1.资质动态核查
重点核查对象包括: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资、转包、挂证的企业;新办资质3个月内迁出亳州市的企业。2.信用评价联动
企业信用等级(如亳州市D级)可能影响资质使用,严重失信行为将限制投标资格。关键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合规性:业绩对应的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跨项目任职、非本企业建造师或超执业范围,该业绩无效。业绩与资质匹配:超越当前资质承包范围的业绩不予认可(境外项目除外)。多类别资质申报:申请多个资质类别时,业绩需分别满足各类别标准。如需进一步了解业绩技术指标录入细节或地方政策动态,建议咨询亳州市住建局([官网链接](https://zjj.bozhou.gov.cn/)或参考《亳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