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讷河市建筑勘察资质证书查询系统的使用,确保资质信息核查的真实性、时效性,防范违规操作风险,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及黑龙江省数字化审图系统管理要求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讷河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监管部门及个人用户通过该系统查询资质证书信息、验证技术工人资格等业务场景。
第二章 系统访问与登录
第三条访问方式
1.PC端入口: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fcxjst.hlj.gov.cn/),进入“建筑行业系统”→选择“黑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点击“资质证书查询”模块。
2.移动端支持:通过安卓设备(需Android 8.0以上)下载官方APP,访问地址见平台公告。
第四条登录认证
企业用户:使用CA锁或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密码登录;个人用户:需实名注册,绑定手机号及身份证信息。第三章 查询操作规范
第五条资质证书查询
1.企业资质: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资质证书编号”进行模糊查询,结果页显示资质范围、有效期及发证机关;
2.技术工人资格:需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rcgz.mohurd.gov.cn)核验,未查询到信息者视为无效。
第六条审查结果跟踪
申报资质后,可通过系统“审查意见公示”栏查询进度,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查看办件状态;异常预警提示将标注在查询结果页,需及时处理。第四章 安全管理与责任
第七条信息真实性
1. 严禁盗用、伪造证书信息,外省籍技术工人需现场核验;
2. 同一技术工人自然年内仅限3家企业使用,超限将标记为无效。
第八条数据保密
查询结果仅限本企业资质申报或监管使用,不得擅自公开或用于商业用途;系统操作日志留存2年,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技术支持
系统故障或操作疑问,请联系官方服务电话:0451-5193387(工作日9:00-17:00);定期更新操作指南,平台“通知公告”栏。第十条生效日期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