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资质与到岗履职
1.关键岗位资质
项目经理需持有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监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高级职称。中标企业须确保关键人员注册在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
2.动态考勤监管
严格执行广域网考勤系统,对人员到岗情况实行“穿透式”检查。2025年已对7家考勤不达标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据《郎溪县政府投资工程关键岗位人员考勤通知》落实责任。
二、过程监管与履约责任
1.标后联合检查
县公管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开展“四不两直”抽查,通过台账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监督合同履行。问题处理分级化:轻微问题限期整改,严重问题约谈记录,违法行为移交行政处罚或公安处理。
2.履约保证金制度
企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可选用现金或保函),并承担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强化履约约束。付款与工程验收挂钩,例如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审核价97%,预留3%作为质保金。
三、风险管控与信用约束
1.资质动态核查
重点监控存在转包、挂证、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企业。对弄虚作假申办资质的企业,1年内禁止再次申报;以欺骗手段获资质的,3年内禁入市场。
2.失信联合惩戒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参与招投标。企业不良行为直接影响投标资格,如串标、不公正评标等行为将受严惩。
四、竣工验收与质量追溯
1.强制验收时限
工程完工后需在30日内组织验收,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项目将顶格处罚。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必须完成备案,逾期将追责。
2.质量终身责任制
依据《市政公用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强化设计、施工等环节责任。
>政策联动:上述要求与《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形成监管闭环,企业需同步关注省级动态核查新规(如建办市〔2024〕52号文),以合规提升项目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