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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关于加强劳务分包资质管理的通知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12 19: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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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精神,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劳务分包市场实际,现就加强劳务分包资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劳务资质备案管理要求

1.备案制适用范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全面实行备案制管理。企业需通过“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填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及净资产等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备案材料规范

企业填报信息应与实际材料严格一致,并签署真实性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施工劳务资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工人需持有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二、优化资质申报与核查机制

1.业绩认定与审查

企业申请资质时,技术负责人业绩需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B级及以上工程项目,且包含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完整信息。对无法通过平台查询的业绩,市住建局将发函至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核查,以反馈结果为准。

2.动态核查重点

各级住建部门应依据《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对以下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
  • 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 资质申报中涉嫌使用虚假人员或业绩的企业。
  • 3.惩戒措施

    对资质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撤销资质并3年内禁止申请;对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立即列入异常名录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1.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企业开展劳务分包作业时,必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工作内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劳务费支付方式,并严格核验劳务人员劳动合同。

    2.属地监管职责

    各县区住建局需明确专人负责劳务资质备案后续监管,定期开展实地检查与数据比对,并于每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监管情况。

    四、附则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劳务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2. 市住建局将根据国家新资质标准动态调整备案要求,并通过官网(http://www.luan.gov.cn)及服务窗口及时公布。

    3. 咨询电话:0564-3378109、3953680。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