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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专项治理行动中的资质欺诈查处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27 17: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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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及处罚措施

1.资质欺诈的认定

  • 以虚假业绩、伪造发票、挂靠人员资格等手段骗取资质证书的行为均属欺诈。
  • 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吊销资质证书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除罚款外,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
  • 2.连带责任与信用惩戒

  • 企业直接负责人需承担单位罚款额5%-10%的罚款。
  • 纳入信用惩戒:扣除企业信用分、公示处罚信息(如“信用中国”网站)。
  • 二、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1.资质申报造假

  • 临沧市案例:施工企业虚构业绩、伪造发票骗取公路工程二级资质,被撤销资质并处罚款3万元,3年内禁止重新申请。
  • 住建部通报(2025年):撤销3家特级资质、11家一级资质企业资格,追溯处罚8年前造假行为。
  • 2.挂靠与人员违规

  • 项目经理、安全员长期脱岗未变更手续,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 注册执业人员挂靠资质、签署虚假文件,将面临停业整顿或吊销资格。
  • 三、监管趋势与措施

    1.全国性“大体检”

  • 2024年排查项目27.3万次,查处资质挂靠等行为119项次,罚款总额超4.6亿元。
  • 重点核查:涉投诉项目、超限工程、高风险项目中的资质合规性。
  • 2.技术手段应用

  • 通过监管平台(如西藏智慧工地平台)抓取检测报告未签字盖章等违规行为。
  • 动态核查注册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 四、企业风险规避建议

  • 业绩材料真实性:确保发票、合同、验收文件可溯源,杜绝业绩包装。
  • 人员合规管理:禁止证书挂靠,及时办理在岗人员变更手续。
  • 当前监管已进入“全生命周期治理”阶段,建议企业建立常态化合规审查机制,规避资质欺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