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专业作业市场主体
1.转型专业作业企业:取消劳务资质审批,改为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并实行告知备案制。鼓励劳务企业、班组长组建专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按木工、电工、砌筑等工种分类发展专业化队伍,提升产业分工效率。
2.创新企业组织形式:支持建筑工人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成立专业作业企业,实行技术工人持股,推动“包工头”向企业合伙人转变,增强工人归属感。
3.取缔空壳劳务公司:严格监管劳务企业实际作业人员,淘汰无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确保用工实体化。
二、构建新型用工体系
1.发展自有工人队伍: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建立自有骨干工人队伍,通过实名制管理记录工人技能及从业信息,逐步提高项目现场自有工人比例(如福建要求2025年达20%)。
2.推动长期合作机制:总承包企业与专业作业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分包合同中明确自有工人施工要求,形成“总包-专业作业”协同模式。
三、强化权益保障与培训
1.保障工人合法权益:严禁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要求企业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预防工资拖欠。
2.完善技能培训体系:建立企业、院校协同的培训机制,在工程造价中单列培训费用,依托项目开展技能鉴定,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
四、优化监管与服务
1.简化准入程序:专业作业企业仅需工商登记后备案基本信息即可获资质,无需安全生产许可证,地方审批时限压缩至20日内。
2.动态信用管理:建立合格企业名录并动态调整,将用工规范、工资支付等纳入市场准入、招投标评价体系。
>政策延续性说明:自2017年住建部推动试点以来,江苏、浙江等12省已取消劳务资质,2024年辽宁、福建等地仍在深化用工制度改革,表明政策持续引导产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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