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函〔2024〕620号
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提升审查验收质量水平,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及<2024年度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建稽函〔2024〕212号)工作部署,按照住建部、省消委办、省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我厅组成检查组于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和配套工作细则、《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20〕830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工程监管的通知》(建标函〔2021〕684号)、《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建标〔2021〕7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指南>的通知》(建标〔2023〕705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24〕599号)等有关要求执行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行为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主体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情况。
三、检查程序
(一)查阅被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台账,以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材料。
(二)实地抽查被检查市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办结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项目。其中市本级及一个县(区)各抽查3个项目(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项目各1项)。
(三)各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表格,向被检查市反馈检查情况。
四、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医院、学校、养老院、商场、校外培训机构、歌舞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审验工作质量及审验程序是否规范。
(二)工程项目的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平面布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及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要求。
(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检查要求梳理本地工作情况,统计本地区项目清单,项目清单要与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中的消防设计审查项目一致。
(二)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检查联络事宜,并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检查联络表(见附件1)和本地区项目清单(含县区)报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董理论,联系电话:0551-62871505;电子邮箱:ahszjtxf@163.com。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联络表
2.检查表格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联络表.doc
检查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