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函〔2024〕73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11号)等文件精神,总结推广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先进经验和实践成果,指导行业企业了解并选用相关技术产品,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决定开展我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技术产品。包括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装备、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等助力“好房子”建设的相关技术产品。
(二)试点项目。新建或改、扩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项目等,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或推广价值。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技术产品的,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要求,并在国内有工程案例应用且效果明显,不含涉密内容,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推进系统化集成设计、装配式建造、智能化运维等,有利于为企业降本增效,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及推广价值。
(二)申报试点项目的,应在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构件生产、施工、验收等环节采用采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产品,其中新建项目要求已完成项目立项,改、扩建项目要求2026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良好,并对申报材料和应用案例的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安徽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1),请各地主管部门对照征集要求,推荐本地区适宜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填写《安徽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技术产品申报汇总表》(附件2)、《安徽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于12月16日前将以上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报至厅建筑节能科技处。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进行评审,形成全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
联系人:何靖南 18019929255
地 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996 号)
邮 箱:ahjskjc@126.com
附件:1.安徽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申报书
2.安徽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技术产品申报汇总表
3.安徽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技术产品及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安徽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技术产品申报汇总表.doc
安徽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