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人函〔2025〕27号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委托认定助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函收悉。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9〕87号)及相关规定,经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认定毕少华等9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此复。
附件: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认定人员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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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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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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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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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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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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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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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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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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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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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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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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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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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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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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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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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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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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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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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卉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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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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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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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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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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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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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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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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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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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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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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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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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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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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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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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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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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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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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升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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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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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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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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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学松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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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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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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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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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曦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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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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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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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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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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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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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强强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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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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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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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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