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安[2021]19号
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为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部位扬尘防控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遏制和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我处于2021年4月19日至4月22日开展了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问题重新整改验收的通知》(淮环委办[2021]10号)文件要求,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16家。检查发现,大部分正在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环保意识有较大提高,采取高标准管理要求,做到全封闭库房式生产,定期清扫喷淋,骨料卸料、配料在室内完成,堆场及场内道路全部硬化,设置了车辆冲洗装置,场内环境卫生能够始终保持整洁,最大程度降低了扬尘污染。对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淮南市昌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徽恒安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淮南市众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徽坤红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对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部分企业主机楼、堆场、骨料传输皮带未完全封闭,个别企业未安装在线扬尘监测设施,卸料、配料区未安装抑尘降尘设施,车辆自动冲洗装置损坏,路面泥泞,现场垃圾未及时清理。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情况,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的淮南市强国特种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大气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减少生产扬尘对大气环境污染和社会生活影响,切实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强化措施,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市建管处安全站,严格执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文件要求,定期开展自查,确保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受控。
(三)压实责任,企业对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承担全部责任,应建立生产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应设置专职扬尘污染防治人员,对厂区内易产生扬尘点进行重点防控巡查,对生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节点进行日常检查。
附件: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情况一览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