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3-04-03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3 16:55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作者: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质[2023]14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的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3年预拌混凝土工程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李俊英;副组长:李春峰、曹晖;成员:宋维东、郁宁、胡宏字、孟晨飞、薛松,专家库成员1名及淮南市建发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相关检测人员。

二、检查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淮南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淮南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三、检查范围与时间

检查范围: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主体正在施工的房建工程。检查时间:2023年4月6日开始(各在建项目具体检查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受检单位)。

四、检查内容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及现场原材料抽检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预拌混凝上使用质量开展自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至属地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抽查。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取,抽取比例为不低于在建房屋工程总数的15%。

六、有关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建设、监理、施工项目关键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并提供项目自查表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相关保证资料。

(三)检查工作不应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和影响,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检查结果将在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1.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建设单位)

     2.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监理单位)

     3.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施工单位)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4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