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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3-05-11

2023上半年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上半年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1 11:07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作者: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市[2023]20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函[2022]281号)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行为活动监管。根据工作安排,市建管处决定在5-6月份开展2023年上半年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决定成立市建管处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李俊英;副组长:崔北名;成员:戚涛、祝志康、纪鹏、朱宝侠、王玮。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6月2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 一公开”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在建项目开展检查,检查比例不少于在建项目的 20%,在高新区、经开区、寿县、凤台、潘集区、毛集实验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检查。

三、检查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各类资质资格相关规定;

(六)《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

四、检查内容

主要针对建筑领域扫黑除恶、法定建设程序、承发包合同行为和现场人员管理等四个方面开展市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行为:

(一)建筑领域扫黑除恶

是否存在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宣传工作。

(二)法定建设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时间是否提前。

(三)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

1.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工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2.承包(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承包(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和到岗履职情况等。

3.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监理单位项目人员资格及到岗履职情况等。

(四)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施工许可证和合同一致,是否到岗履职。

2.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是否全部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考勤数据是否上传实名制管理平台。

3.项目参与各方是否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制度,包括联网考勤、劳动合同签订、专用账户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置、劳资专管员配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等。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

各单位对照检查材料(附件1、2、3)进行自查,自查发现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并针对所发现的漏洞,建立企业自律长效机制。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3年5月16日至6月2日)

分2个检查组对受检项目开展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并依法严肃处罚有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结合检查情况汇总形成通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6月3日至6月12日)

针对本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业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根治措施,保持建筑市场治乱高压态势,防止各类问题复发和反弹,建立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提高对违法违规建设,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明确专人作为自查自纠工作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监督。对排查中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线索的,市建管处将分类采取整改、通报、移交行政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措施。对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普法宣传。做到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向各方主体宣讲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高其法治意识,营造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承包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保障我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2.受检工程情况一览表(建筑市场)

      3.在建工程项目排查情况反馈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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