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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勘察劳务资质证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27 15: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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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亳州市勘察劳务资质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及亳州市住建局相关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勘察劳务活动的企业资质申请、动态核查及日常监管。

第二章 资质申请与审批

第三条申请条件

1.企业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2.人员配置

  • 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资格;
  • 技术工人不少于15名,需持有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 3.设备要求:配备钻探、凿井等专业设备,并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

    第四条申请材料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身份证明;

    3. 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及业绩材料;

    4.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第五条审批流程

    1. 企业通过亳州市住建局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2. 主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需现场核查的另行通知;

    3. 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

    第三章 资质使用与监管

    第六条使用规范

    1. 严禁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

    2. 承接业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范围;

    3. 资质证书遗失需在市级媒体声明后申请补办。

    第七条动态核查

    1.核查频次:每年至少1次,重点核查以下企业:

  •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拖欠工资的;
  • 注册地跨市变更的;
  • 使用“挂证”人员的。
  • 2.处理措施

  • 弄虚作假企业1年内禁止再次申请;
  • 资质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撤销资质。
  •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安徽省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