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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5-08
建管安[2021]22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安拆单位:
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倾覆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监督管理,保障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足额投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部署,我处结合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处决定成立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姚永;副组长:崔北名、吴昌保;成员:陈涛、林杰、朱景云、陈楠、赵发阳、孙志飞、胡旭、李俊辉。
二、检查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等。
三、检查重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检查重点
1.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登记、安(拆)告知程序;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检验、验收(综合验收)和使用登记;是否使用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筑起重机械。
2.是否按照规定配备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安拆人员、司机、司索信号工是否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相关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审核安拆专项施工方案作业,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安装(顶升、附着)、拆除作业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
4.相关单位是否落实定期安全检查规定;维保单位是否落实定期维修保养和应急抢修规定。
5.是否按照要求制定防碰撞、防外电措施。
6.垂直度、自由端高度和附墙间距是否超标,附墙装置是否合格。
7.安全限位、保险装置等是否完好灵敏。
8.起重机械联接螺栓、销轴等是否齐全有效,结构件是否存在开焊和开裂等缺陷,连接件是否存在磨损和塑形变形等缺陷,零部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主要部件是否存在漏装、混装现象;基础预埋件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
9.钢丝绳和绳端固定是否合格和符合标准。
10.是否存在超载(超员)使用起重机械行为。
11.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
(二)安全文明措施费检查重点
1.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金额。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金额和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3.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措施。
4.施工单位是否做到对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投入,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支安全文明施工费账目。
5.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已经落实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是否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费用。
四、检查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检查阶段
分2个检查组对田家庵区、高新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经开区的在建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
2.第二阶段(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复查和总结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进行复查,并对此次专项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各建设、施工、监理、安拆等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我市“租赁、安装、拆除、维保”四位一体相关要求,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2.狠抓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实效。各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排查整治建筑起重机械本体、安装(顶升、附着)拆除环节和使用环节、企业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管理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到位。
3.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建设、施工、监理、安拆等单位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切实汲取近期省内外建筑起重机械倾覆事故教训,加强引导,监督企业以案为戒,以真实事故案例为典型,全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多频次开展教育,不断强化工人按章操作意识,不断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
4.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我处将结合《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要求,严格监管,对设备管理不到位、安拆作业不规范、不按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采取停止设备使用、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等方式处理,同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加强监管,注重实效。检查结束后,我处将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的项目将采取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含处内联动)等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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