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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3-06-05

关于开展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5 17:01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安[2023]24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年来,我省发生多起房建市政工程基坑坍塌致人死亡事故。随着汛期临近,高温、暴雨、台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增加。为积极应对汛期气象灾害产生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基坑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建质函[2023]240号)及市住建局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市建管处监管范围内(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在建项目的基坑工程,重点聚焦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基坑工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领导小组。组长:李俊英;副组长:崔北名、吴昌保;成员:陈涛、赵发阳、胡旭、程朗、李俊辉。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自查自纠阶段

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立即全面开展基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备查。

(二)第二阶段(7月1日-8月6日)检查阶段

分2个检查组对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的在建项目的基坑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

(三)第三阶段(8月7日-8月18日)复查和总结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对此次大排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情况,安全检查及隐患督促整改落实,重大危险报告制度及旁站监管等情况。

(二)工程实体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深基坑支护、排水、防护措施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测和保护情况,基坑的沉降、位移、地下水位、支护锚固内力等监测实施情况,高边坡风险作业面围蔽、警示标识设置以及安全监护情况。

(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测和巡视;基坑工程土方开挖是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施工,支护结构是否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支护结构施工质量;高边坡削坡、放坡、支护以及分层分段开挖等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基坑涌水涌沙、边坡塌方等事故的安全警示教育、防范技能培训和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四)施工许可办理等有关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参建单位是否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将此次检查与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

(三)市建管处将对此次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项目采取停工整改、信用惩戒、移交处罚等措施,确保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检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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