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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淮南西商农商城27号楼项目有关问题的处理通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3-06-05

关于对淮南西商农商城27号楼项目有关问题的处理通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淮南西商农商城27号楼项目有关问题的处理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05 17:06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起重机械安拆单位:

2023年5月30日我处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发现淮南西商农商城27号楼塔式起重机2023年3月29日进行综合验收,2023年5月30日申请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淮南西商农商城27号楼项目施工单位安徽晨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许玉莹(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皖234212114752)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5日-2023年12月4日)。

二、给予淮南西商农商城27号楼项目监理单位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本田(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34012787)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5日-2023年12月4日)。

各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建筑起重机械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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