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处于5月份通过实名制平台对市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实名制考勤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于6月12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项目未按要求整改,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9]1号)等文件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未安装实名制考勤系统的项目
1.给予淮南豪嘉环保设备制造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嘉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程浩(资格证书号:皖234212204883)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一年(2023年6月14日-2024年6月13日)。
2.给予安徽新淮化工新厂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上海建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扣分1次。
二、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考勤的项目
1.给予大通工业新区“扶贫双基”就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光(资格证书号:浙1332014201535087)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12月8日-2024年6月7日)。因其在《关于2023年度建筑施工厂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建管安[2023]25号)中被记不良行为记录至2023年12月7日,故此次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顺延至2023年12月8日起。
2.给予大通工业新区“扶贫双基”就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徽辰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宁(资格证书号:皖234192012963)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14日-2023年12月13日)。
3.给予大通工业新区“扶贫双基”就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丁伟(资格证书号:00723281)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14日-2023年12月13日)。
4.给予青少年文化体育中心项目监理单位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周军(资格证书号:00564695)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14日-2023年12月13日)。
5.给予淮南冠林·公园道1号项目施工单位安徽晨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童振学(资格证书号:皖1342019202001587)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14日-2023年12月13日)。
6.给予淮南冠林·公园道1号项目监理单位安徽智吴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宗官雷(资格证书号:00402669)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14日-2023年12月13日)。
7.给予钟山房地产综合楼项目施工单位淮南市东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莫晓春(资格证书号:皖234080914128)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14日-2023年12月13日)。
8.给予钟山房地产综合楼项目监理单位安徽永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张道华(资格证书号:00289735)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14日-2023年12月13日)。
9.给予建筑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施工单位安徽中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洪良(资格证书号:皖234080915527)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12月8日-2024年6月7日)。因其在《关于2023年度建筑施工厂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建管安[2023]25号)中被记不良行为记录至2023年12月7日,故此次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顺延至2024年12月8日起。
10.给予建筑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监理单位安徽鲍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吴强龙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3年6月14日-2023年12月13日)。
下一步,我处会持续加强对实名制考勤情况的监管,请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实名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于未按要求考勤的项目,我处将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将人员考勤记录作为对建筑市场行为监管以及人员是否履职的重要依据。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