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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6-03-12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系统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内容

(一)增设C1、C2证书考核。增设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考核及证书业务办理事项。

(二)细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考核范围。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总监。

2.项目负责人(B类):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总监。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和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类)。

(三)增加企业法人A证发证频次。已取得A类证书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其他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可申请法人证书频次。对新增考核的法人A证有效期日期,应与原已持有的法人A证有效期日期保持一致。

二、范围及流程

(一)换发范围。在全省范围内,持有效C3证书人员,根据所属企业实际需求,可申请换发C1或C2证书。持证人不得同时持有C1和C2或C3证书。

(二)有关流程。企业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安管特种作业微平台”或登录“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系统”(https://www.ahjsjg.cn:20443/)提交换发或增发证书申请,由企业所属的市级住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完成换发或增发业务办理。其中,提交法人A证增加发证申请时,需同时一并上传原A证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本次新申请增发证书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有关要求

(一)安全总监。若岗位类别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即A类安管人员)中担任职务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的,则其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若岗位类别为“项目负责人”(即B类安管人员),且职务为“项目安全总监”,则其必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类。

(二)专职安管人员。C3证书换发C1或C2后,证书编号代码一并调整,证书颁发日期、当年流水序号等信息同步更新;换发C1或C2证书后,不得重新申请换回C3证书,换发原C3证书后,系统将自动注销。

(三)专职安管人员分类。专职安管人员分为机械C1、土建C2、综合C3三类。已持有效C1或C2类证书的,需通过相应的C2或C1类(若持C1则需通过C2,若持C2则需通过C1)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综合类C3证书。新核发C3证书的有效期需与原C1或C2证书中有效期(结束日期)保持一致,不得重复计算。新申请专职安管人员考核只可在机械C1、土建C2、综合C3三类中选择一类。

本通知自2026年3月26日实施。

联系人:曾龙飞;联系电话:0551-62878116、62871359。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