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质[2021]52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加强我市在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市建管处于2021年12月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了第四季度“双随机”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市城乡建设局双随机系统在全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抽取了10个节能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共下发《节能专项检查问题汇总表》10份,并要求限期整改。检查发现,各在建项目对此次检查较为重视,节能实体质量符合规范要求,节能工程资料基本齐全,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意识明显增强,建筑节能品质逐步提升。
二、主要问题
(一)节能实体方面
1.个别窗框洞口尺寸偏大,发泡剂填充不密实,个别窗框固定件单侧固定等。
2.个别外墙保温网格布翻边处理不到位,局部热桥部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
3.个别窗框变形、玻璃破损,个别外窗台高度高于内窗台,窗框泄水口堵塞。
(二)节能资料方面
1.部分施工单位编制的节能施工方案内容不够详细、缺乏针对性,对施工不具备指导性。部分项目涉及节能的墙体、门窗、屋面等材料等无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书不规范,无进场验收记录,检测批次不足,复验报告不齐全,个别项目进场材料未做复检。
2.部分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手续不齐全,无设计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未经图审机构重新审查。
3.部分节能工程施工中涉及的标准、规范等,更新不及时。
4.部分现场所用材料规格与型式检验报告或节能计算书不符。
5.部分节能工程未按照规范要求的施工工序施工,无样板墙、或无样板墙验收记录等。
6.部分节能工程验收文件未审核,部分隐蔽验收记录无影像资料未经审核。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加强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的把控,切实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一)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各方参建主体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二)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从严把控施工环节的质量,施工中所需建筑节能材料要执行设计标准和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施工标准。
(三)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责,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监督,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理,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确定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点、质量要求、验收程序等,确保各项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