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我处在检查中发现林巷村棚户区项目存在以下问题: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大量裸土未覆盖,现场管理混乱。依据《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建市函[2018]76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和市城建局、市安监局、市公管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的通知》(建安联[2018]25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林巷村棚户区项目施工单位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二、给予林巷村棚户区项目监理单位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三、给予林巷村棚户区项目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钱建平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1年5月31日-2021年11月30日)
四、给予林养村棚户区项目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守仲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1年5月31日-2021年11月30日)。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