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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1-08-18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10:56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21]738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的通知》(淮疫防办(2021)164号)、市城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建安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掌握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各建筑工地在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市建管处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姚永;副组长:崔北名、吴昌保;成员:陈涛、陈楠、祝志康、赵发阳、胡旭、李俊辉。

二、检查依据

1.省住建厅 省卫健委《安徽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

2.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21]738号);

3.市城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建安函[2021]36号);

4.淮南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检查重点

1.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

2.是否设置疫情监测点,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

3.是否对进场人员执行扫安康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4.是否对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卫生间等区域落实消毒通风规定;

5.是否配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

6.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是否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7.其它。

四、检查时间安排

8月19日至8月20日分2个检查组对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的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反弹的严峻性,全面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强化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实施全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要求佩戴口罩。

3.加强教育引导,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各项目要加大对建筑工地人员疫苗接种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建筑工地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要加强正向教育引导,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督促建筑工地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要教育督导建筑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附件:2021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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