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安[2022]24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形势平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的通知》《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秋季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防高坠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施工秋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秋季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崔北名;副组长:吴昌保;成员:陈涛、赵发阳、胡旭、陈楠、程朗、李俊辉、祝志康、刘珺。
二、检查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37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16)、《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十项重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近期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等工作的安全管理文件。
(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所有在建工程及高新区、经开区部分在建工程中抽取项目进行检查,同时聘请建筑起重机械专家参加检查。
四、检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宣传自查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企业和工程实际情况及近期多起高坠事故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备查。
(二)第二阶段(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检查阶段
分2个检查组对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高新区、经开区的在建项目开展集中检查。
(三)第三阶段(2022年9月24日-2021年9月30日)复查和总结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进行复查(高新区、经开区项目由属地负有安全监督职责的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并通报检查情况。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检查重点
1.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登记、安(拆)告知程序;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检验、验收(综合验收)和使用登记;是否使用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筑起重机械。
2.是否按照规定配备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安拆人员、司机、司索信号工是否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相关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审核安拆专项施工方案作业,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安装(顶升、附着)拆除作业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
4.相关单位是否落实定期安全检查规定;维保单位是否落实定期维修保养和应急抢修规定。
5.是否按照要求制定防碰撞、防外电措施。
6.垂直度、自由端高度和附墙间距是否超标,附墙装置是否合格。
7.安全限位、保险装置等是否完好灵敏。
8.起重机械联接螺栓、销轴等是否齐全有效,结构件是否存在开焊和开裂等缺陷,连接件是否存在磨损和塑形变形等缺陷,零部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主要部件是否存在漏装、混装现象;基础预埋件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
9.钢丝绳和绳端固定是否合格和符合标准。
10.是否存在超载(超员)使用起重机械行为。
(二)防高坠检查重点
1.实体防护方面。重点检査:临边、操作平台、洞口、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等是否按要求防护到位,高处作业吊篮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绳,脚手架是否按要求超出作业面,顶层顶步搭设时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内立杆与架体间距过大部位是否采取封闭防护措施等。
2.企业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编制针对性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是否组织对高处作业防护设施进行全面验收和专项检查等。
3.人员行为方面。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上岗前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到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三)秋季大检查检查重点
1.关键岗位人员。重点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到岗履职。
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重点检查:三级安全教育、班前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教育情况。
3.危大工程。重点检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和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实施情况。
4.临时用电。重点检查: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
5.建筑工地消防。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办公、员工宿舍等临时用房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6.食品卫生。重点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食堂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7.扬尘污染防治。重点检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情况。
8.疫情防控。重点检查:“一人一档”建立情况,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登记、测温与疫苗接种等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点检查:投保情况。
10.其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建筑起重机械“四位一体”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将此次检查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
(三)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对单销号,整改过程要留有文字、图片记录。我处将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附件: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秋季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防高坠专项检查检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2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