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安[2022]9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形势平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节后复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2]124号)和淮南市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建管处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崔北名;副组长:吴昌保;成员:陈涛、赵发阳、胡旭、陈楠、李俊辉、程朗、薛松。
二、检查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近期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文件。
(二)有关建筑工程的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所有在建工程中抽取项目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6日)宣传自查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企业和工程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备查。
(二)第二阶段(2022年3月7日-3月11日)检查阶段
分2个检查组对在建项目开展集中检查。
(三)第三阶段(2022年3月12日-3月25日)复查和总结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进行复查(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高新区、经开区项目由属地负有安全监督职责的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节后复工自查及培训教育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节后复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2]124号)文件要求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等。
(二)关键岗位人员。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到岗履职等。
(三)危大工程。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和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实施情况等。
(四)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
(五)建筑工地消防。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办公、员工宿舍等临时用房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等。
(六)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检查:食堂和厨房卫生情况及相应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食堂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七)扬尘污染防治。重点检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等文明施工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八)疫情防控。重点检查:外来人员登记与测温情况,进场作业人员核酸检测和行程信息等。
(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其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将此次检查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
(三)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对单销号,整改过程要留有文字、图片记录。市建管处将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隐患排查及整改消除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2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