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单位:
为切实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未经教育培训、操作证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工地上岗作业。
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包括复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四、各单位要对本项目所有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对每台机械进行检查时要拍摄参与检查人员现场履职照片(不少于2张,带有水印日期),填写《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检查表》,实行“一机、一表、两图”。6月15日前,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各项目应将照片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检查表》资料报送至市建管处安全站,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山南新区)各项目应将照片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检查表》资料报送至属地建设局。
五、对于检查流于形式、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附件: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检查表
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检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