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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淮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1-06-01

关于评选2020年淮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评选2020年淮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1 10:05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网格组、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全市建筑行业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先进集体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在建项 目

(二)先进个人

工作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一线,且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包括职能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相关企业管理人员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积极宣传并贯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措施,成效突出。

2.建设、施工及监理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机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并做到长效管理。参评企业在建工程须扬尘管控良好,因扬尘污染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先进个人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熟悉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业务,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各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在干部和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扎实,恪尽职守,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创新,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

3.本人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其所负责的项目2020年度未因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信用扣分或新闻媒体曝光。

三、有关要求

(一)各网格组、各县(区)住(城)建局负责本网格、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推荐工作,最终名单由市建管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各网格组、各县(区)住(城)建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初审、推荐工作。

(二)先进集体填写《2020年淮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个人填写《2020年淮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先进事迹简介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至市建管处安全站。联系人:赵发阳;电话:19155437339。

四、评选结果及结果运用

(一)此次评选共选出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

(二)此次先进集体评选结果在项目参加评选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等评优评先活动时作为加分项。


附件:1.2020年淮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20年淮南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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