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函〔2025〕31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直有关单位,省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行业协(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为强化标准实施,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2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协助做好标准培训计划宣传工作,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助做好标准培训师资选配工作。标准培训的授课人员应是该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或经标准管理机构培训合格的师资人员。
二、各培训主办部门和承办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函〔2015〕793号)要求及国家、省有关培训工作的规定,按计划组织实施,精心安排师资,严肃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
三、各培训主办部门和承办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做好培训方案的制定、备案等工作,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办班。标准培训应厉行节约,遵循以支定收原则,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各主办部门应于开班前一周将培训方案备案表(附件2)报厅标准定额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邮箱ahsjst@163.com),2025年底报送标准宣贯培训完成情况。
我厅对工程建设标准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并受理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551-62871515。
附件:1.202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计划
2.培训方案备案表
202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计划.doc
培训方案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