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06-16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22〕73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初审推荐、受理审查及网上公示,确定“宣城市清流路与宣酒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暂定名)项目-1#楼”“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二期(B区)10#楼”“宿州市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和“新建安徽亳州民用机场”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准予标识。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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