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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预防高坠和脚手架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1-08-03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预防高坠和脚手架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预防高坠和脚手架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3 16:17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安[2021]38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形势平稳,防范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和脚手架坍塌事故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广德市“7·23”脚手架坍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函[2021]686号)及淮南市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淮南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市建管处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预防高坠和脚手架工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2021年度建筑施工预防高坠和脚手架工程专项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1年度建筑施工预防高坠和脚手架工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姚永;副组长:崔北名、吴昌保;成员:陈涛、陈楠、祝志康、赵发阳、胡旭、李俊辉。

二、检查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近期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文件。

(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辖区所有在建工程中抽取项目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8月8日)宣传自查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企业和工程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备查。

(二)第二阶段(2021年8月9日-8月13日)检查阶段

分2个检查组对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的在建项目开展集中检查。

(三)第三阶段(2021年8月14日-2021年8月20日)复查和总结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进行复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实体防护方面。重点检查:临边、操作平台、洞口、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等是否按要求防护到位,高处作业吊篮是否设置了符合要求的安全绳,脚手架是否按要求超出作业面,顶层顶步搭设时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内立杆与架体间距过大部位是否采取封闭防护措施等。

(二)企业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编制了针对性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是否组织了对高处作业防护设施进行全面验收和专项检查等。

(三)人员行为方面。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上岗前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到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脚手架方面。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有变形、垮塌现象,脚手架连墙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有违章拆除现象,脚手架上的荷载是否超标、是否有集中荷载现象,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是否停止作业,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脚手板是否铺满、铺实、铺牢,安全网是否按规范张挂,作业人员是否系安全带(绳),脚手架搭、拆工艺是否正确,是否严格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等。

(五)其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将此次检查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

(三)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对单销号,整改过程要留有文字、图片记录。我处将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隐患排查及整改消除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度建筑施工预防高坠和脚手架工程专项检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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