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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防高坠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1-10-15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防高坠专项检查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防高坠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 16:14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作者: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安[2021]46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安拆单位:

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倾覆及高坠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部署,市建管处结合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防高坠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市建管处决定成立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防高坠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崔北名;副组长:吴昌保;成员:陈涛、赵发阳、胡旭、陈楠、李俊辉。

二、检查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等。《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近期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文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检查重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检查重点

1.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登记、安(拆)告知程序;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检验、验收(综合验收)和使用登记;是否使用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筑起重机械。

2.是否按照规定配备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安拆人员、司机、司索信号工是否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相关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审核安拆专项施工方案作业,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安装(顶升、附着)、拆除作业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

4.相关单位是否落实定期安全检查规定;维保单位是否落实定期维修保养和应急抢修规定。

5.是否按照要求制定防碰撞、防外电措施。

6.垂直度、自由端高度和附墙问距是否超标,附墙装置是否合格。

7.安全限位、保险装置等是否完好灵敏。

8.起重机械联接螺栓、销轴等是否齐全有效,结构件是否存在开焊和开裂等缺陷,连接件是否存在磨损和塑形变形等缺陷,零部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主要部件是否存在装、混装现象;基础预埋件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

9.钢丝绳和绳端固定是否合格和符合标准,

10.是否存在超载(超员)使用起重机械行为。

(二)防高坠检查重点

1.实体防护方面。重点检查:临边、操作平台、洞口、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等是否按要求防护到位,高处作业吊篮是否设置了符合要求的安全绳,脚手架是否按要求超出作业面,顶层顶步搭设时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内立杆与架体间距过大部位是否采取封闭防护措施等。

2.企业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编制了针对性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是否组织了对高处作业防护设施进行全面验收和专项检查等。

3.人员行为方面。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上岗前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到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4.其他。

四、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辖区所有在建工程中抽取项目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1年10月18日-10月24日)自查自纠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企业和工程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备查。

(二)第二阶段(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检查阶段

分2个检查组对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的在建项目开展集中检查。

(三)第三阶段(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复查和总结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督促企业整改,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进行复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安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将此次检查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我市“租赁、安装、拆除、维保”四位一体相关要求,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2.狠抓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实效。各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及防高坠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排查整治建筑起重机械本体、安装(顶升、附着)拆除环节和使用环节企业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管理使用建筑起重机械,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到位。

3.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建设、施工、监理、安拆等单位要切实汲取近期省内外建筑起重机械倾覆及高坠事故教训,加强引导,以案为戒,以真实事故案例为典型,全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工人按章操作意识,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

4.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市建管处将结合《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要求,严格监管,对设备管理不到位、安拆作业不规范、不按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采取停止设备使用、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等方式处理,同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对单销号,整改过程要留有文字、图片记录。市建管处将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隐患排查及整改消除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防高坠专项检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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