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南春风南岸(11#-13#、15#-17#、19#-21#楼、S7#、S8#楼、P2#配电房、地下车库二)项目于2021年3月2日取得施工许可证,我处网格组在巡查中发现该项目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针对该项目存在问题,我处于2021年4月1日约谈项目三方负责人,于4月13日下发《执法意见书》,要求该地块主体施工立即停工,全面整改,落实单位工程主体与地下室同步施工的技术措施及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
2021年6月10日我处网格组巡查发现,11#、17#、12#楼主体仍在施工,地下室仍未与主体同步施工。依据《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建市字[2018]76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等规定,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安徽兴南置业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1年6月15日-2021年12月14日)。
二、给予安徽宏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1年6月15日-2021年12月14日)。
三、给予安徽众任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1年6月15日-2021年12月14日)。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