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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暨工程建设领域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1-10-12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暨工程建设领域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暨工程建设领域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2 12:52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持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整治走深走实。根据工作安排,市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双随机 一公开”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宣传工作。

(二)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

(三)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四)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资格、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专项方案、工资性工程款(劳务费)等进行审核,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是否用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五)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和合同一致,是否到岗履职并实行实名制管理。

(六)项目参与各方是否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制度,包括实名制管理、联网考勤、劳动合同签订、专用账户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置、劳资专管员配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等。

(七)四项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是否依法依规收取并按规定退还,是否存在强制收取现金保证金等问题;建设单位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情况,是否存在拒绝接受保函情况。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淮南市建筑企业征信评价系统。


淮南市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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