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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电科·八号院二标段项目有关问题的处理通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1-09-30

关于对中电科·八号院二标段项目有关问题的处理通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中电科·八号院二标段项目有关问题的处理通报

发布日期:2021-09-30 16:58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作者: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我处多次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电科·八号院二标段项目存在以下问题: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大面积裸土未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未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存在安全隐患等。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的通知》(建市函[2018]76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和市城建局、市安监局、市公管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的通知》(建安联[2018]2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中电科(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1年9月30日-2022年3月29日)。

(二)给予锦宸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1年9月30日-2022年3月29日)。

(三)给予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1年9月30日-2022年3月29日)。

(四)给予江苏贝泽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1年9月30日-2022年3月29日)。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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