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质[2021]47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0]1150号)和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管质[2021]42号)等文件要求,淮南市建筑管理处于2021年10月21日-30日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了16个项目,其中田家庵区10个、大通区2个、谢家集区4个。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质量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建筑市场行为等方面。共移交行政处罚1家单位、信用惩戒2家单位及6名人员,下发《监督意见通知书》2份、《工程实体质量存在问题确认单》13份。检查结果显示,所抽中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体评分相比本市房建项目明显偏低。
二、主要问题
(一)质量行为方面
1.部分工程的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大部分建设单位未组织图纸会审,存在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图纸与现场之间不一致的现象。
2.部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无任命文件或有任命文件但不能到岗履职,如谢家集区园丁小区改造项目、朝阳街道通达公寓改造项目等;部分施工现场项目部岗位人员配备不符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号)文件要求。
(二)质量保证资料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审核不严与实际不符、针对性不强、依据的规范过期等现象;部分项目的进场材料检测、施工过程检测、功能性检测试验资料不全,导致材料进场和各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合格的结论缺乏相关数据支持;个别项目相关试验检测报告无法溯源,如朝阳街道沁园小区改造项目等;部分项目隐蔽验收记录缺失,举牌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工程分部分项等验收记录缺失。
(三)工程实体方面
1.道路工程
部分项目沥青路面存在离析、泛油,粘层油未满布,玻纤格栅未满铺等情况,如公园街道世纪花园小区、金三角小区项目;个别项目混凝土板面平整度差,未设置构造(变形)缝;部分小区路侧石出现破损、断裂现象,在道路转角处拼接观感较差,路侧石灌缝不密实,部分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倒角。
2.排水工程
管道沟槽存在未按设计要求在底部铺设砂石垫层、使用中粗砂回填,管道回填覆土厚度不足但未用混凝土包管的现象,如朝阳街道沁园小区等;部分雨、污水井盖承载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井盖与周边道路形成明显高低差,如朝阳街道通达公寓等;井圈存在未按设计要求浇筑混凝土圈梁,未设置防坠网的现象,部分井内砌筑砂浆不饱满、抹灰观感质量差,井底存在建筑垃圾,如谢家集区芳草园综合楼、花市小区等
3.硬化、停车位
人行道板砖、盲道砖存在断裂现象,部分项目道板砖底部基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强度明显偏低,如公园街道翠竹园小区等。
4.照明工程
部分路灯、监控线缆、弱电预埋管埋设深度不足,存在无混凝土包管、穿线管规格与设计文件不符等现象;路灯高度及底座地脚螺栓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路灯安装倾斜,路灯配电箱安装位置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如新淮街道七中家属大院。
5.附属工程
部分小区楼梯间粉刷观感较差,开槽走管部位未设置墙面防开裂措施;个别改造工程未做到雨污分流,落水管未按设计要求接入雨水口(井),直接路面排水,或者接入污水检查井,如淮滨街道车站粮食局小区等。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
(一)关于沁园小区、柏园教师新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相关问题,淮南市建筑管理处于2021年10月对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单独发文通报,详见《关于对沁园小区、柏园教师新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处理通报》。
(二)分别给予芳草园综合楼、花市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监理单位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立华(证书编号:00545621)、施工单位安徽杰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苗永美(证书编号:皖234212126804)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1年11月30日-2022年5月29 日)。
(三)分别给予朝阳街道淮橡社区通达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监理单位安徽建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赵博(证书编号:00586637)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1年11月30日-2022年5月29日)。
(四)分别给予谢三村街道金石社区园丁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监理单位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刘艾勇(证书编号:00536203)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一年(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1月29日)。
四、工作要求
(一)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二)各方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管质[2021]42号)文件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首要责任,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前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专班,抽调人员负责日常监管。
(四)施工、监理单位要成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相关要求,并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明确项目责任人,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凡涉及质量、安全等关键节点和关键环节应严格履行举牌验收制度,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举牌验收,关键人员必须参加,并留存影像资料。
(五)杜绝工程技术资料做假、代签现象,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指导施工。
(六)根据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特点,建立监理单位周报告制度,每周四通过微信工作群向监督管理专班上报工程实时内容。
(七)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将强化监管,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