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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冬季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1-12-02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冬季大检查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冬季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16:31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作者: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安[2021]49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形势平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淮南市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淮南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市建管处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冬季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冬季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1年度市建管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冬季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崔北名;副组长:吴昌保;成员:陈涛、赵发阳、胡旭、陈楠、李俊辉。

二、检查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近期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等工作的安全管理文件。

(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辖区所有在建工程中抽取项目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2日)宣传自查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述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企业和工程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备查。

(二)第二阶段(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检查阶段

分2个检查组对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的在建项目开展集中检查。

(三)第三阶段(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复查和总结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进行复查。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关键岗位人员。重点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到岗履职。

(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重点检查:三级安全教育、班前教育、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等教育情况。

(三)危大工程。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和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实施情况。

(四)高处作业。重点检查: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五)临时用电。重点检查: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

(六)建筑工地消防。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办公、员工宿舍等临时用房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七)食品卫生。重点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食堂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八)扬尘污染防治。重点检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情况。

(九)疫情防控。重点检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登记、测温与隔离情况。

(十)其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将此次检查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

(三)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对单销号,整改过程要留有文字、图片记录。市建管处将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隐患排查及整改消除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冬季大检查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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