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安[2021]48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安拆单位:
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倾覆及高坠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部署,市建管处于2021年10月25日-29日开展了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及防高坠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分2个检查组,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了16个在建项目。检查共下发1份责令停工的《执法意见书》、1份《隐患整改通知书》和1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反馈。检查发现多数企业能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现场安全管理总体受控。
二、主要问题
(一)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方面
1.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维保工作不到位。塔吊标准节拧紧螺母后螺栓露出螺母的长度未达到3个螺距,塔吊围栏未安装到位,施工升降机的附着调节丝杆未锁紧。
2.个别项目设备安全装置失效或损坏。塔吊重量限位轴承损坏、缺少防跳槽装置;施工升降机断绳保护限位失效,如淮河新城五期项目。
3.个别项目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电缆线使用铁丝绑扎未使用绝缘瓷瓶进行固定,施工升降机开关箱的保护零线漏接,如金城华府项目。
4.部分项目未见塔式起重机垂直度测量记录。
(二)防高坠方面
1.部分项目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不到位。电梯井、楼梯、洞口作业面临边无防护,无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不畅通。个别位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有效防护。
2.部分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立杆悬空、水平杆漏设,连墙件拆除未及时恢复。脚手架上杂物未及时清理,悬挑层封闭不严密。
3.个别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长期不在岗,如四宜新安居项目。
三、处理决定
根据检查及复查情况,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暂停淮河新城五期项目起重机械安拆单位淮南市新博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淮承接新项目起重机械安装业务3个月(淮南市新博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已被暂停在淮承揽业务6个月仍未结束,在此基础上顺延3个月)。
(二)给予四宜新安居项目施工单位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素芝(注册证书编号:桂134121308446)、总监肖文塑(注册证书编号:0159892)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
(三)约谈安徽省远鹏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鼎元公馆项目)、淮南市新博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淮河新城五期项目、四宜新安居项目)、淮南市玉柱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书香名苑项目)、安徽宇晟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览山名苑项目)、淮南市华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四宜新安居项目)等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要求各单位重视关键环节,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目前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各单位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突出安全作业管理,扎实有效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细化措施,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方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附相关影像资料)报至市建管处安全站。
(二)建设、施工、监理、安拆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强化日常巡查。
(三)对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及时或走过场的行为,市建管处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度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及防高坠专项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