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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暨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6-04-14

皖建稽函20267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水务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安庆市水务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切实为基层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司发〔2026〕15号)等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省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暨专项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整合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稽查工作

2026年确定24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工程质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单独开展外,我厅将其余 22项抽查事项进行整合,按照房地产业”“建筑业”“安全”“专项稽查四大板块,组建 8个综合检查稽查组,划片区,集中时段开展(详见附件4)。各地要因地制宜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明确抽查任务、发起方式、实施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时间安排等,4月底前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录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未经公布不检查”。

二、规范工作流程

要依托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按计划发起检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形成检查任务信息。要组织执法人员通过皖政通-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APP端接收检查任务,获取行政检查码,在现场检查时向经营主体主动“亮码”,在检查结束后及时上传结果。要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及时审核检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要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参照司法部印制的《行政检查文书》履行检查审批手续,送达行政检查通知书,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三、加强协同联动

要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双随机“一业一查”监管工作规范》(DB34/T4967-2025),建立健全计划统筹、部门吹哨、议事会商、信息共享、分级分类、风险监测、问题处置、信用惩戒等工作机制,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配套管理,着力提升协同监管效能。要积极推动自建系统与全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技术适配等工作,逐步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结果互认,最大程度减轻一线执法人员负担。要科学统筹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对牵头事项要按照工作计划会同参与部门细化检查内容、任务分工、时间安排等,对参与事项要主动对接、密切配合,确保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联系人:省建设稽查局 丁金颍  电话:0551-62871572

 

附件: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

2.202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2026年度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4.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暨专项稽查工作分组情况表

 

                          

 

                                                2026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doc

202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

2026年度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doc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暨专项稽查工作分组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