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市[2023]28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行为活动监管,我处于5月16日至6月1日开展了 2023 年上半年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在建项目21个,10个区(县)全覆盖,各项目均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发现强揽工程、敲诈强迫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建筑领域扫黑除恶和法定建设程序方面情况较好。部分项目承发包合同行为和现场人员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围绕存在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实名制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现场向建设各方下达《整改通知书》14份。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单位主要问题
1.个别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如金城华府项目(南昌建筑)。
2.部分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见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单位委托代发协议,未通过专项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如金科山水墅二期项目、中电科文创园项目。
(二)施工企业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到岗,除项目经理外其余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低。如田家庵区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2.个别项目涉嫌转包,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到岗,实名制考勤不规范,存在考勤作假行为,项目负责人未对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如翰林庭院项目。
3.个别项目涉嫌违法分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如东方御景二期项目(毛集实验区)。
4.个别项目部分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部分管理人员未提供社保证明、任命文件,未提供专业分包合同及项目资金流水。如金城华府项目(南昌建筑)
5.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正确录入实名制考勤系统,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如淮南联合大学女生5#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
6.个别施工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不到位,工资表、考勤表有非农民工本人签字,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情况。如凤凰湖新区安置区八期(二期)项目(凤台县)。
(三)监理企业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未按标准足额配备监理员,部分监理人员不在岗;未针对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行职责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如金城华府项目(南昌建筑)。
2.个别项目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不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低。如宏地·文商汽车文旅城一期B地块项目(毛集实验区)。
3.个别监理单位未将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纳入日常监理。如淮南联合大学女生5#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
三、奖惩决定
(一)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欧阳辉等4人予以表扬(附件1)。
(二)给予田家庵区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深圳乐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云达(注册号/执业印章号:粤 111161741089)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3年7月3日-2024年1月2日);给予金城华府项目监理单位永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黄超(注册号/执业印章号:A11203400000436)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3年7月3日-2024年1月2日)。
(三)对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城房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移交行政处罚(附件3)。
(四)对中电科文创园项目各参建方进行约谈。
(五)向毛集实验区建设发展局送达关于东方御景二期项目的《工作提示函》。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化在建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各相关企业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精神,全面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做好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基础性工作,尤其是用工实名制、劳动合同、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落实落地,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以点带面,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全面自查自纠。对于被移交行政处罚和记不良行为记录的,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检查,组织“回头看”,对于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应切实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压实各方主体责任,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强化辖区监管力度,通过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措施,对存在“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查处,切实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附件:1.全市建设工程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表扬企业和个人名单
2.2023年上半年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情况一览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