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质函〔2026〕78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气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质量、人防工程质量及防雷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司发〔2026〕15号)等要求,经研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气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抽查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二)国动部门抽查事项
人防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三)气象部门抽查事项
防雷安全检查。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正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不超过5%。
三、检查实施单位和职责分工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检查在建工程质量。
2.省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检查在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
3.省气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指导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设区的市气象局负责本辖区具体检查工作。
具体检查内容根据部门职责确定。
四、抽查时间
2026年4月-11月。
五、组织实施
(一)认真组织谋划。各检查实施单位要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结合日常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前通知检查时间,细化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方式和法律依据,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二)实施监督检查。各检查实施单位应细化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三)检查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实施单位应将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省直管县、市)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配合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二)检查组不开汇报会,在项目检查结束后形成问题清单,向受检工程所在地市、县主管部门和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现场反馈检查情况。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下发执法检查建议书、执法检查告知书。涉及其他部门的,受检市(省直管县、市)主管部门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王善玮,0551-62878569,
邮箱:ahszazz_ts@163.com。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刘逸伦,0551-63443923,
邮箱:ahrfgcc@126.com。
省气象局 邱明燕,0551-62290083,
邮箱:ahqxfg@163.com。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安徽省气象局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