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
    动态
  • 联系
    客服
  • 在线
    咨询
  • 服务
    热线
  • 微信
    公众号

关于印发《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25-04-02

关于印发《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_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2 16:52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5年4月2日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

 

根据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南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全面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精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行业监管部门监管效能,精准严格执法,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遏制事故隐患增量,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俊英;副组长:吴昌保、杨友学、李春峰、片坤。

三、整治重点任务

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一是“危大工程”管理制度。项目应建立“危大工程”台账明细,并张贴公示。同时按要求编制方案、论证、实施、验收。二是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将分包纳入统一安全管理,签订安全协议,对分包队伍资质、人员保险、安全投入进行审查。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好工人日常教育,每天开展班前安全交底。重点加强新进场人员安全培训,告知风险隐患和禁止行为。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四是应急处置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编制专项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至少组织2次事故应急演练,让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责任。一是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项目经理、总监应按照要求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考勤天数不得低于实际施工天数的80%。应落实带班检查制度,每月综合检查不少于1次。二是安管人员选优配齐。项目应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安全员须每天记录安全日志,定期排查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三是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利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安全员视频巡查制度、监理人员巡查制度等各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能够被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

(三)保障安全措施费落实到位。一是确保费用投入到位。建设单位应在开工一个月内向承包单位支付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措施费应单独列支。二是确保费用支出到位。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建立支出台账。房建项目安全管理费不得低于3%,市政项目不得低于1.5%。

(四)落实现场管理要求。一是强化起重机械管理。严格落实安装拆卸告知、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要求。每月开展针对安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装置失灵失效、超重超载等行为的排查整治不少于1次。二是紧盯高处坠落。对施工各阶段危险源进行辨识,加强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常态化开展反“三违”行动,确保工人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对违规操作工人进行教育处罚。三是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履行作业审批制度及监护制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确保监护人员在场。四是加强重点工作管理。做好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重点工作的审批、实施工作,严格落实日常巡视及旁站制度,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项目自查(2025年4月至11月)。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对专项整治内容进行“无盲区”的常态化自查自改。

(二)监督检查(2025年4月至11月)。市建管处将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处理到位。

(三)总结提升(2025年12月)。对专项整治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力度。市建管处将开展四次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防高坠专项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同时在日常检查中重点检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危大工程,重大事故隐患等管理情况。

(二)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市建管处将开展2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和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效提高基层一线监督人员监管能力。

(三)强化依法严处。对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市建管处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对整改不彻底、问题频发的项目,要加大检查频次重点监管,限制参加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舜耕杯”等评优评先活动。

 

分享到:

今日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