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检[2020]41号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和市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DB34/T3457-2019)和有关检测技术规范,我处于2020年9月10日-14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在册检测机构共计6家,除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因正处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暂缓检查外,其余5家检测机构接受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对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第十二条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检测机构的资质(扩项、延期、变更等情况)、检测人员、检测能力和检测行为。按照省住建厅相关要求,本次检查的5家检测机构,按检测资质类别覆盖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钢结构检测资质、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及建筑节能检测资质。检查中共发现问题24个,主要集中在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查检测机构现场确认。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依法办理变更问题。部分检测机构对授权签字人、主要技术人员、标准和方法发生变化的检测项目等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二)样品管理问题。部分检测机构未对收样样品进行初始状态检查,致使样品不满足试验可检要求;部分检测机构未及时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三)设备管理问题。部分检测机构设备使用记录管理不规范,同类型多台设备未全部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后未及时进行确认。
(四)报告记录问题。部分检测机构原始记录不全,无手写原始记录,仅有打印版数据记录。部分检测机构报告中未给出准确结论。
(五)管理体系问题。部分检测机构监督人员未经授权,建立的管理体系未持续有效运行,流于形式。
三、检查处理意见
针对各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出具了不符合项记录表,责令检测机构10日内自行改正,并将整改情况报至我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规范市场行为。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进一步提高机构自身检测水平和检测质量。
(二)加强标准规范学习,提高人员专业素质水平。各检测机构要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能力考核纲要(试行)》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标准规范培训考核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检测业务,科学、准确的开展检测工作。
(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处将督促检测机构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检测机构进行跟踪检查。加强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