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俊英;副组长:李春峰、曹晖、江鸿;成员:井旭东、孙恩来、宋维东、张穹、郁宁、梅震宇、胡宏宇、孟晨飞、薛松、陶华诚。检查邀请淮南市建发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现场建筑材料及混凝土结构实体进行抽检。
二、检查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淮南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淮南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三、检查范围与时间
检查范围: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主体正在施工的房建工程,检查时间:2023年6月20日开始。
四、检查内容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市场行为,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及现场原材料抽检,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和使用质量、抗震设防标准检查,检测机构的市场行为抽查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至属地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抽查。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取,抽取比例为不低于在建房屋工程总数的15%.
六、有关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建设、监理、施工项目关键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并提供项目自查表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相关保证资料。
(三)检查工作不应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和影响,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检查结果将在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1.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建设单位)
2.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监理单位)
3.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施工单位)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