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检[2020]34号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市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我处将于2020年9月上旬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一、检查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及<2020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建稽函[2020]200号)、《关于发布2020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公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40号)。
二、检查内容
对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第十二条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检测机构的资质(扩项、延期、变更等情况)、检测人员、检测能力和检测行为。
三、检查方式和阶段
(一)各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各检测机构对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开展全面自查。
(二)市建筑管理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对我市在册的检测机构采用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省级抽查。省住建厅将在地市检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和单位,省住建厅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迎接省厅检查。
2.市建筑管理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将督促检测机构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0年9月1日